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移撥工友條件
一、資格條件:
-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 身心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 具備一般電腦文書及資料處理技能。
二、工作項目:
- 行政庶務及文書處理等相關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聯絡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四、聯絡電話:04-23317588#108秘書室林小姐。
五、報名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並於108年
2月2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方式報名,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
友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
本供審查。
- 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六、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
任。
七、證件不齊、資料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
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八、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
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九、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
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