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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本分署「保全業務遴選方式」

113年度本局保全業務遴選方式:

1、符合「中區第三級定期性警衛勤務」資格之保全公司請於112年10月31日17時前以公文掛號方式寄送服務建議書、簡報各1式10份函文送達本分署,逾期視為不參與本次遴選。

2、服務建議書章節內容詳附件,內容以15頁為原則(不含封面及封底)。

3、評分項目:

(1)工作內容認知(30%)

(2)公司履約績效與實績與人力架構(20%)

(3)創意加值服務與ESG企業永續經營指標說明(20%)

(4)緊急應變執行能力(20%)。

(5)簡報內容(10%)

4、簡報執行方式:簡報時間本分署另行通知,本分署將擇優通知廠商簡報,廠商應於遴選會議開始前40分鐘到達會場抽籤排定簡報順序,並依據抽籤編號順序依序簡報,簡報時間為5分鐘,簡報設備由廠商自行準備,未提供電子檔可以書面方式簡報,簡報結束後廠商即可離場。未出席簡報者評分項目「簡報內容」以0分計。

(三)優勝序位:將各委員遴選總分予以加總後平均(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二位),依加總後平均分數排序,分數最高者序位為1,次高者序位為2,餘依此類推。投標廠商須總平均得分達80分(含)以上者,方列入優勝廠商。

(四)錄取及下訂方式:113年度取優勝廠商前6名為下訂對象,依優勝廠商名次順序下訂,如下訂數量超過優勝廠商家數時,則循環由名次1依序下訂,下訂時廠商仍須具共同供應契約資格。跨年度工程、業務、展延因素,為效率及勤務銜接順暢,本分署得逕洽原保全廠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