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局於辦理「大安溪斷面46~48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第一期(收入部分)」A工區土石標售案,支票連號廠商排除異常關聯予以決標。

1.本局於106年2月10日上午辦理「大安溪斷面46~48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第一期(收入部分)」A工區土石標售開標並完成標售作業。
2.查本次標售共計21家廠商參加投標;惟依標價高低排序可為決標對象之10家廠商,其中編號5號、10號及編號13號、16號2組廠商押標金票據連號,經函詢金融機構已排除重大異常關聯,於106年3月8日奉核決標。
3.另原公告決標紀錄表上因未將標價排序並列第10之編號18號廠商列入備取排序,特予更正為備取第1廠商,原編號17及編號21廠商則順延並列為備取第2,特予一併更正。
4.詳參附件「開標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