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道風險|策略與措施
一、水道風險面向改善與調適策略
因應氣候變遷挑戰與民眾對於參與公共事務意識提升,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策略應跳脫以往線性規劃思維,非以工程手段為唯一處理方式,應擴大規劃空間,基於水利署近年持續推動之風險管理思維,以管理與治理並重模式,可考量納入NbS (Nature-base Solutions)概念,並透過民眾參與、資訊公開等協作式規劃方式進行改善。然實務上水道風險之改善與調適策略,亦須同時考量與土地洪氾風險、藍綠網絡保育及水岸縫合等面向課題之相關性,綜整提出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策略。本計畫以風險降低、風險移轉、風險承擔及風險迴避為原則,提出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策略,成果如表1及圖1所示,說明如下:
表1-水岸縫合改善與調適策略表
圖1-烏溪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策略架構
二、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措施
延續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策略成果,研提烏溪流域水道風險各重點課題改善與調適措施,成果如表2及圖2所示,說明如下:
表2-水道風險改善與調適措施綜整表
1.創造融合生態、環境與生活的空間樞紐
· 河川
烏溪治理工程雖大致已完成,而尚未完成仍建議按照排定期程施作治理工程,並優先評估防洪設施工程是否可納入NbS之概念及以寬河治理、還地於河方式,保留河道自然變化空間,以達融合自然為本的治水思維,待建堤防位置詳圖3。另外,圖3也顯示烏溪水系9處開口堤,建議開口堤應優先維持現況形式,可以做為滯洪及生態廊道功能。
· 支流排水
烏溪部分支流區域排水部分尚未依治理計畫整治完成,颱風暴雨可能具有水位溢堤潛勢,對當地居民造成財物損失的威脅。短期內改善及調適措施建議高淹水潛勢地區設置可移動拆卸式擋水設施,並於小平台會議與當地民眾討論在地滯洪可能性,長期則建議依治理計畫進行整治工程,尚未完成之治理工程可思考納入NbS概念,待完成後即可改善上述淹水問題。惟部分排水后溪底排水因社會環境變遷無法推動治理計畫,建議可以進行治理規劃檢討與治理計畫修正,以因應現況環境變化。
圖2-烏溪水系待建堤防和開口堤位置圖
2.積極推動逕流分擔與提高出流管制檢核基準-亦屬土地洪氾措施
以烏溪主流而言,防洪設施大致完備,未來要再大規模拓寬河道或加高加強相對困難,惟面對氣候變遷極端降雨的威脅,過往僅由水道承納洪水的作法已不切時宜,亦未能完全改善淹水問題,在此情形下,應以土地共同承納洪水,分擔風險及增加承洪韌性,方為解決之道。烏溪流域內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總計達2,836處,面積約3,633公頃,建議應積極推動逕流分擔,包括學校用地、公園用地及綠地設置滯蓄洪設施,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設施,以及道路人行道設置低衝擊開發設施,以有效降低地表逕流,減少水道之排洪負擔。
現行出流管制計畫檢核基準係以10年重現期為檢核基準,滯洪池安全係數1.2為原則,建議可以依據防洪需求提高滯洪池安全係數檢核基準(大於1.2),增加都市承洪韌性。
3.廣泛宣導並鼓勵推動農田在地滯洪減低工程規模
治理計畫尚未完成前或都市計畫區無公共設施可供逕流分擔使用,可以於適當地方推動農田在地滯洪,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機關辦理在地滯洪獎勵及補償作業要點」,向民眾宣導並鼓勵在地滯洪策略。
4.推動科技防減災之河防建造物安全檢查與監測
烏溪因辮狀河川特性影響,或流路蜿蜒直衝等河川特性造影響防洪構造物安全,如烏溪主流於大里溪匯流口至國姓橋河段,建議引入防災等新科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防洪構造物安全檢查及監測,如無人機、沖刷樁、滲漏儀、透地雷達等新防災科技等。
5.透過公開資訊的討論有疑慮治理河段與方式,以減緩民眾及NGO團體的疑慮
治水工程屬高度專業技術,除一般民眾無法完全了解外,當與民眾利益衝突及牽涉環境生態議題時也常引起抗議,如南港溪左岸牛相觸堤防延長段,因農地區有淹水潛勢,農民希望延續上游傳統堤防形式興建,而NGO團體認為該地區可以採取較開放的治理治理工法,因此可於小平台會議邀請關係厲害人的民眾及NGO團體,以公開資訊方式探討防洪設施跟環境保護的競合關係。
6.擬定易沖刷災河段保護措施及提高災害應變能力
烏溪主流於大里溪匯流口至國姓橋河段辮狀河川特性明顯,河槽擺動幅度大,導致河道兩岸防洪設施基礎保護工面臨洪水沖刷淘空流失威脅。應以「固堤先固灘」之理念,針對水流直衝、灘地不足處設置丁壩挑流掛淤造灘及定期河道整理培厚灘地,加強堤防基礎、基腳之保護,但橋梁上下游須避免大幅度疏濬。
7.研訂河床高程管理計畫
河川河床變動與集水區治理、河道泥沙運移(沖淤)及水工構造物、洪水事件息息相關,烏溪流域跨渠構造物落墩多,且取水堰固床工干擾動河床,使得深槽皆靠近堤岸基礎,影響防洪設施安全;泥沙淤積也會影響河道通洪能力,提高淹水潛勢,因此可以擬訂河床高程管理計畫,依防洪需求進行河道整理或疏濬。
8.協商相關機關落實集水區治理保育減緩土砂下移
烏溪流域於88年921地震後因崩塌地及土石流等災害使土砂量遽增,流域上游土砂來源以北港溪及眉溪之崩塌地及其衍生之土石流潛勢溪流為主;中游以九九峰地區野溪沖蝕量為主;下游以貓羅溪、大里溪之上游丘陵地土壤流失量及崩塌地為主。因地質及颱風豪雨因素,流域中上游集水區易發生嚴重崩塌,其產生大量泥砂藉由水流輸送往下游平緩處堆積,除了定期疏浚清淤外,應協商相關機關落實集水區保育、進行野溪治理,山坡地水土保持及河道自然防洪儲砂之緩衝空間等措施,以解決土砂下移之問題。
9.提升非結構式減災措施接受度,並建立預警報系統及疏散救災系統
面臨氣候變遷下極端氣候之威脅,僅依賴工程措施不但不足以因應,且勢必降低整體承洪韌性,建議應持續透過宣導與共學方式,讓民眾瞭解工程有其極限,與其期待不淹水,不如建構不怕水淹的建成環境與心態,並持續說明傳遞非結構式減災措施的優點與效益,如設置可移動拆卸式擋水設施,以提升流域之承洪韌性。
10.定期進行烏溪水系風險評估及治理規劃檢討因應氣候變遷對防洪之影響
因應氣候變遷之極端降雨可能導致水道溢淹風險加劇,應定期進行烏溪水系風險評估及治理規劃檢討,因應環境變化擬定調適策略。
11.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中和排水、大里溪支流匯流口地勢低窪,又受外水頂拖加劇淹水情形,對當地居民造成威脅,因此均有成立自主防災社區,本計畫建議推動除非結構性減災措施外應持續推動自主防災社區,強化災前預為因應、疏散撤離與收容避難場所管理等緊急應變防災能力,以降低損失與衝擊。
圖3-烏溪流域水道風險重要課題改善與調適措施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