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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為強化同仁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法令之認知及運用,特於1081219日上午在本局5樓多功能教室舉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講習會」,邀請廉政署防貪組廉政規範科王政詠講師擔任講座,詳盡解析並開放QA問答。 鑑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於1071213日施行,而其施行細則於10881日修正函頒施行,在法規、制度及執行面上均有重大變革,本講習針修法重點,從適用對象、關係人範圍、利益衝突之定義、迴避義務及假藉職權圖利禁止、請託關說禁止及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等面向,就法令規定及實務案例介紹。

第三河川局表示本局為工程機關,非常注意本次利益衝突修法重點,本次修正與舊法差異在於涉及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利益有關的事件,須避免參與其中而影響公務推動執行的公正性,受規範人員應遵循相關揭露、迴避、公開等規定,各單位第一線承辦人員更應瞭解利益衝突迴避相關作業,俾於第一時間向機關辦理採購交易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及時提醒相關應遵循的義務,避免遭受裁罰,維護機關公平公正公開採購,杜絕行政裁量徇私之虞或不當利益輸送。